美国专利简介及申请流程

   美国的专利包括三种类型

1、 发明专利:方法、机器、制品或物之组合,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,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;

2、外观设计,任何人创作具新颖、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,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;

3、植物专利:凡发明、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,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、变种、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,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,但不包括由块茎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状态下发现的植物。

美国的发明专利实行先发明原则,即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最先作出发明的人,该原则不同于先申请原则,后者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。此外,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美国申请日或PCT申请日起20年,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、七年半和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。

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:

1. 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(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,保密审查通过后,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,如果该专利将来不需要在中国申请,可不通过保密,直接提交美国申请);

2. 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(优先权只有12个月);如果错过12个月优先权日期,在两个月内还可以通过提交恢复请求书及缴交额外费用再进入美国;如果该期限也错过了,也可以在最早公开日起一年内进入美国国家阶段,不过优先权将失效,但优先权案不会成为前案;

3. 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(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)。如果错过30个月优先权日期,还可以通过提交恢复请求书及缴交额外费用再进入美国, 恢复请求官费:大实体$1700, 小实体/微实体$850。

 

美国专利申请需要的文件包括以下几项:

  1、优先权信息:优先权日期,优先权号及国家/ PCT号及书面检索报告,未公开的请提供PCT申请文件及优先权信息;

  2、发明人和申请人的英文名称,地址,国籍;

  3、英文说明书(包括说明书,附图,权利要求,摘要);

  4、指示申请人/发明人为大实体,小实体还是微实体。

 

美国申请专利的主要流程如下:

  1、提交申请:提交申请时需要将申请费,检索费,审查费及申请文件同时交齐,否则将产生晚交费用;申请提交后,USPTO 会出官方回执,即刻就能看到申请号等案子主要信息;另外,美国对权利要求有特殊要求,如有多项引用,将产生额外官费:大实体$780,小实体$390,微实体 $195. 如果多项引用多项,将不被USPTO 接受,因此进入美国阶段时,我们会按照美国专利法要求做preliminary amendment,修改权利要求项, 以避免额外费用或形式审查驳回;如果说明书、PCT 检索报告或审查意见中有提到相关先知技术(Prior Arts),有必要做成IDS 提交给USPTO。如果有IDS不提交,将来涉及专利有效性时,如果被认定为”故意欺瞒“行为,授权的专利也可能被无效;

  2、形式审查:形式审查通过后,USPTO 会签发正式的官方受理通知书;

  3、公开:审查通过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自动公布或根据申请人要求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进行公开;

  4、实审:一般12至18个月出审查意见,如果被驳回,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答复。申请人可以提出期限延长请求,最多可延期3个月;美国申请一般会收到1-2个审查意见,如果不能克服审查意见收到最终驳回,可以选择继续答复(被采纳几率低)或提交答复及RCE(有点类似中国复审,但是RCE不限次数,官费缴交后,USPTO进行重新审查,流程与新案一样), 或请求上诉。

  5、审查过程中,如果部分权利要求可授权,也可以先争取授权,未授权权利项可以提交Continuation Application(延续案,CA)继续与审查员辩驳。如果申请过程中,申请人需要新增加实质性内容,可以提交Continuation-in-part (部分延续案,CIP), 新加的东西不享有母案的优先权. CA 和CIP 需要在母案缴交授权费之前提交,官费与新案一样,授权后有单独的专利证书(在中国可以被当做独立专利获得政府相应补助)。

  6、专利登记手续:如果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,即发出授权通知书,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,并缴纳登记费。

  最后,若需要查询美国专利数据库,可登录网站:http://www.uspto.gov,之后进入专利搜索页:http://patft.uspto.gov进行查询。